国语版A片年轻的母亲:胜女的代价2-如何减少年轻子女丧亲哀伤中的“拆毁”经验
【编者按】
《与哀伤共处:经历父母离世的年轻子女》(李昀鋆著,广东人民出版社·万有引力2025年2月版)是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工作学系博士李昀鋆基于对44位在青少年期和成年初期(10-30岁)经历过父母离世的年轻子女的访谈而形成的研究成果。结合自己的丧母经历,她的调查发现在华人社会提倡“节哀顺变”传统的背景下,年轻子女表面上看似被时间冲淡的哀伤其实是“隐藏而永不止息”的。同时,他们所处的社会情境也在以“回避”或“污名”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哀伤体验。研究还发现,中国处境下的哀伤经验与西方理论有较大间隙,关于丧亲和哀伤的知识积累是缺乏的。本文摘自该书的“实践意义与建议”部分,澎湃新闻经万有引力授权刊发。

《与哀伤共处》书封
哀伤就是爱,你爱一个人多久,就会哀伤多久。
——陈智豪教授,2016年
香港中文大学通识选修课“与哀伤共存”
根据本次研究发现,年轻子女与哀伤共处的经验是一个“拆毁”一面哀伤体验持续被加深(而非缓解)的动态过程。哀伤中的年轻子女几乎完全是独自一人经历着哀伤、追寻着意义、承受着翻转。他们的家庭、朋辈等社会情境并不能被乐观地期待成为“天然”的疗愈系统;由于种种原因,年轻子女对于会见心理咨询师的抗拒,哀伤辅导者和社会工作者(以下统称为工作者)难以在会谈室里见到他们,再加上文化禁忌的影响,尽管每个人都会经历丧亲之痛,目前却极少有专门的机构跟进丧亲者,为其提供全面有效的哀伤辅导。
同时,本次研究亦显示,不同社会情境的主体(家庭、朋辈等)不仅没有为年轻子女提供保护性的支持资源,反倒成了加深其“拆毁”经验的主要力量。倘若最后的实务建议仅以年轻子女为对象, 而忽略了社会情境的参与,那么就是再一次将最后“与哀伤共处”的结果和责任完全推卸给了丧亲者个人,实质上是对现有哀伤理论中“责怪丧亲者”论述的延续。
基于此,上述研究发现提示我们,“与年轻子女同哀”在未来的实践中需要倡导从年轻子女个人、家庭、学校/社区、专业人士、政策法规等层面的多重介入方式,最大限度地培养丧亲者个人和社会环境的疗愈能力/资源,尽可能地减少年轻子女哀伤中的“拆毁”经验。
一、年轻子女层面
本次研究显示,对于年轻子女来说,由于生死教育和哀伤教育的缺失,使得“避谈死亡”的文化禁忌强烈地渗透在他们处理父母濒死和随后与哀伤共处这些经验的方方面面,并给他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压力和痛苦;再加上丧亲与哀伤的污名化,以至于年轻子女很难接纳本为正常的哀伤。于是,两者合力加深着他们“拆毁”一面的哀伤体验。因此,“哀伤的正常化”便成了当下介入年轻子女的当务之急。
若论到哀伤教育的提供方,按照常理推断,学校老师、专业人士等多方应义不容辞地成为实践者。然而国内目前少有实务机构专门针对年轻人提供哀伤教育,亦少有学校有计划地针对在校学生开展生死教育。针对这一现实困境并结合本次研究发现,我撰写了《针对年轻子女自助的实践建议》(详见附录三),来作为年轻子女进行自我哀伤教育的材料,以试图培育他们的自我疗愈能力。期待着没有机会(或不愿意)接触辅导资源的年轻子女能够通过阅读这一自助手册,来增加他们对丧亲和哀伤的认识,以减少他们面对丧亲时所受到的冲击和伤害。
另一方面,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我强烈建议学校、社区和更多非营利组织等不同社会力量在未来逐渐关注这些年轻子女,关注这群被漠视的丧亲者,意识到死亡离年轻人并不遥远;继而通过开设生死教育/哀伤教育,以课程或工作坊等多样化的活动形式(主题可以包括介绍死亡现象、哀伤的反应和过程、宗教和哲学的死亡观、葬礼习俗与哀伤、死后的生命意义、生活与影视作品中的死亡和哀伤等等。生死教育的目标并非消除个体对于死亡的恐惧,而在于增能,即增加年轻人面对死亡与哀伤的勇气,也就是获得说出“那些不能说出来的字眼”的勇气),来尽可能增加年轻子女对于死亡、丧亲与哀伤的了解,以协助他们承认和接纳自己在情绪上、认知上和认同上的不同哀伤反应。在接受系统的哀伤教育之前,年轻子女可能会在文化和社会规训下,认为死亡是不可以被讨论的话题,而这样的想法反过来会继续加深他们对于死亡的恐惧,也减少他们和家人沟通的机会。所以,借着生死教育/哀伤教育的普及,对于丧亲的禁忌感可能会被消除,使得年轻子女更可能在父母重病和濒死的过程中主动打开与家人沟通的渠道,减少遗憾;并且当父母离世后,他们也更有可能告知工作者和老师,主动寻求支持,而不是“被动地”选择隔离自己的哀伤,孤立地应对丧亲之痛。
二、丧亲家庭层面
本次研究显示,当下丧亲家庭之于年轻子女的治愈功能几乎不可见,但我们依然不可否认,家庭是能够有力改写年轻子女丧亲之痛的潜在保护因素。也只有帮助家庭培养、发挥其天然的疗愈能力,年轻子女才可能获得最有效和最持续的支持资源。上述发现也提示着我们,中国丧亲家庭亟须专业力量的介入(不可否认,根据本次研究的实际经验,进入丧亲家庭在中国处境下仍然是非常困难的。因此以下的实务建议都是在假设的理想情境下提出的,而不对如何进入丧亲家庭进行更深一层的讨论)。从理论上来说,家庭系统理论也视家庭为能够学习、改变和成长的有机体,而家庭成员的死亡实质上是一场家庭危机,再加上“过日子”的人生意义实质上是以家庭为根基性脉络。因此,我认为丧亲家庭层面的支持力量,无论是对于年轻子女个人还是其他家庭成员来说,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现实情况下,目前这一力量的发动和维持无法单一地依靠丧亲家庭内部的觉醒,而需要外部力量的介入,包括专业力量的辅助、社会文化潜移默化的转变等。
就专业力量对丧亲家庭的支持而言,我建议在哀伤辅导中添加“家庭取向”的介入视角,工作者尤其需要意识到一个家庭成员的死亡对于整个家庭系统的平衡所造成的冲击,并更多以家庭系统的视角,通过家庭社会工作手法等方式进行干预,来支持哀伤中的年轻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以适应家庭的丧亲危机,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培养家庭的抗逆力。更具体地说,年轻子女在葬礼过后,面对家人时出于各种各样的考虑,会做出避谈哀伤的抉择;然而他们依然强烈依赖着自己的家庭,家庭也是他们建立安全感、生活基础和人生意义的安全堡垒;再加上年轻子女之所以不与家人倾诉哀伤,很大程度上是源自家庭默认的“刻意避开哀伤”的规则。因此,发动丧亲家庭来支持哀伤中的年轻子女,建立以家庭为依托的哀伤共处模式,可以被纳入工作者为家庭提供支持/咨询的重点。而从研究结果中亦可发现,死亡与哀伤的禁忌化是存在于家庭层面的关键性影响因素;针对这一点,工作者则需要重点关注如何能够在家庭层面营造良好的沟通氛围,允许在家庭内部的哀伤表达/分享,以培育保护性的家庭资源。
在跟进丧亲家庭的过程中,由于讨论死亡或哀伤都容易引起不适感,工作者可先尝试与不同家庭成员(尤其是尚存的另一位父母)单独沟通,为“去禁忌化”做好澄清与预备,随后再通过带领家庭讨论,来引导年轻子女与其家庭去讨论一些较敏感的话题,包括鼓励沟通和情感表达,协助父母直接回答死亡原因、彼此真实哀伤状况等问题,以达到支持和预防伤害的功能。此外,工作者亦十分有必要为父母提供关于认识哀伤的支持性咨询;尤其是,根据哀伤的时间脉络(哀伤初显期、强烈哀伤期,以及后哀伤时期),工作者可以教导父母如何在不同时期为年轻子女提供支持、关心和爱,尤其是示范如何表达对年轻子女哀伤的关注和接纳态度,并协助丧亲家庭适应因父母离世而衍生出来的问题,包括家庭角色的再分工、另一位父母可能的再婚等议题,加强家庭内部有意义的沟通和正面互动。
三、学校/社区层面
据2018年10月20 日网易新闻的报道,四川大学音乐系的一位大三学生因为外公过世而向老师请假,却被拒绝;老师表示:“你可以回去,但我要扣分。”随后老师还在该学生并未将外公过世的事情告知任何朋友的情况下,向全系学生直接公开了学生的丧亲隐私,并称“如果这学期你家里有四个人去世,我这门课,你只能重修”。在现实中,大部分学校的关注点仍然在学业上,学生被期待认真完成课程要求,将学业进步作为主要人生目标,而对于如何促进年轻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对其心理、社会和灵性等各方面发展的关注,往往只是一带而过。即使各式各样的学生服务信息在校园里已愈发普及,然而与丧亲、哀伤相关的父母信息仍然不多见。因此,无论基于现实情况还是本次研究,我们都可以发现,学校/社区之于年轻子女的保护作用都是近乎不可见的,甚至还可能反过来成为加重伤害的角色。
基于此,我强烈建议,学校在未来应当密切关注哀伤中的年轻子女,并增加在学生事务中的丧亲敏感度,更多普及丧亲与哀伤的知识,以减少同辈/社群冷漠、不在意,甚至是污名化哀伤等不当反应对年轻子女所造成的伤害,以预防校园伤害,而社区亦是如此。更具体来说,学校/社区应该对年轻人保持真正的关心:当父母离世等丧亲事件发生时,学校/社区需要意识到这一危机的严重性,并及时跟进年轻人,或将信息提供给相应的工作者。学校的老师和社区的工作人员需要随时保持敏感度,注意到他们能够提供的实务性协助或紧急的陪伴;倘若帮不上忙,也应起码做到不在无心的状况下增加对丧亲者的伤害。而这种丧亲敏感度的培育,主要源自工作者事先在学校/社区层面进行的生死教育,即工作者需要通过适当的课程,协助学校的老师和社区工作人员较为系统地了解丧亲与哀伤,并逐渐发展出系统的、及时的工作机制,以应对年轻人的丧亲危机。此外,我也建议学校/社区主动承担开展生死教育的责任,向所有学生(包括其同辈群体)和社区居民普及哀伤知识。鉴于丧亲具有极强的隐蔽性特征,即工作者和老师很难知道社区/学校中有哪些年轻人正在经历丧亲之痛的折磨,因此借着这些生死教育/哀伤教育,工作者亦更有可能在学校、社区中识别出哀伤中的年轻人,继而提供持续跟进的哀伤支持。
四、专业人士层面
处理父母离世所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是一个极其复杂、 艰难、动态的过程。无论是研究,还是中西方所有关于哀伤的理论,它们都支持了一个论点:父母离世所带来的哀伤,对于年轻子女来说是一个长期的旅程,甚至有着终身性的影响;此外哀伤有着延迟开始的特征,需要经过一些时间才会浮现。因此,很显然, 当家庭、学校/社区等主体暂时无法成为保护力量时,专业力量对于年轻子女个人的持续追踪,是尽可能减少“拆毁”经验的重要策略。
个别支持/咨询指的是当父母离世后,工作者通过一对一的个别化方式,为年轻子女提供支持和辅导。尤其是根据本研究结果,年轻子女在不同的哀伤时期、面对哀伤反应的不同面向时(失序的情绪体验、费解的人生不公平、翻转的人生轨迹),几乎是完全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迫切需要获得支持资源,尤其是澄清其对于丧亲与哀伤的非正常诠释。针对这一点,我建议针对年轻子女提供个别支持/咨询,并保持持续性地跟进,以此作为工作者进行事后预防时的工作重点。
具体来说,专业力量的介入可包括“危机时期的立即支持”和“后期的持续跟进”两部分。根据研究发现,从父母重疾、临终到葬礼这一段时间,年轻子女经历着多重危机,包括直面死亡和人生第一次重大丧失,同时兼顾照顾另一位父母和完成治丧任务等,亟须专业力量的陪伴和支持。因此工作者宜与学校、社区和医院等建立合作机制,及时识别陷入危机中的年轻人,并立即提供处理危机的协助,包括接触、评估、建立信任关系和事务性协助等等。当葬礼结束后,工作者并非要立即介入,而是通过持续关心年轻子女,让他们意识到在与哀伤共处的过程中,当感到痛苦和有需要时,他们是能够获得专业力量的支持的。而此时工作者应当做的是为年轻子女提供一个安全、不批判的环境,借由讨论、同理和澄清的支持,协助他们认识和表达哀伤、讨论死亡和意义,并学习如何与哀伤共处。尤其注意的是,这样的持续跟进中同样有培育年轻子女“反脆弱”的可能,也就是借着单独的深入交流,工作者有机会增加年轻子女危机转换的可能,譬如在与哀伤共处的过程中,通过反思找到哀伤的意义,包括“我从经历她/他的离世中学习到了什么”。
除此之外,工作者亦需要注意识别年轻子女中哀伤痛苦的高危个体,以进行真正有必要的转介。根据本次研究发现,工作者尤其需要关注的指标有:逝者是谁(不可替代的程度等)、死亡是如何发生的(突然程度等)、丧亲后的家庭适应(是否能够提供成长所需的照料等)、与另一位父母的关系(是否再婚等),以及与年轻子女的哀伤反应(是否有危及生命的行为等),并借着持续关注,识别其中的高危险人群,以将其转介给临床心理学家等提供更进一步的专业介入。
五、政策法规层面
在中国,绝大多数经历父母离世的年轻子女尚在冰山之下,无人关注。微观层面(年轻子女个人)或中观层面(家庭或学校)的介入,对于此刻正处于困境之中的丧亲者来说是紧急且必要的;然而,倘若处在历史和文化的脉络里,我们又会看到宏观层面的介入(即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对于丧亲者的长远和重要意义。自20世纪以来,依托于相关法规的颁布,医务社会工作开始在主要一线城市(比如上海)逐步开展,临终关怀已开始被纳入政策制定的体系中。2019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主任医师顾晋也建议全民开展生死教育,从中小学生开始。这些政策上的改变,亦让哀伤辅导相关政策的提出在中国成为可能。
基于本次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年轻子女在父母离世后的短期或长期内,都会在情绪、认识、认同三个层面受到强烈且持续的负面影响,再加上国内尤其缺乏提供哀伤辅导的实务机构和专业人士,因此我强烈建议中国在未来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正视这一群被漠视的丧亲者,可考虑将哀伤辅导纳入医院临终关怀的服务架构中,为丧亲者提供持续性的关怀和支持,使更多丧亲者得到合适的紧急或长期服务。从研究结果中亦可发现,年轻子女不仅对于死亡和哀伤缺乏认知,甚至会抗拒接受哀伤辅导,这亦表明亟须相关政策法规针对社会大众提供生死教育和哀伤辅导,尤其是引导社会媒体改善社会大众对于丧亲的理解,推广哀伤的公众科普,扭转“节哀顺变”等传统民间论述等;同时,我亦强烈建议增加政府部门在哀伤辅导领域(包括生死教育中)的政府购买投入和比重,并出台政策鼓励和推动社会工作者和哀伤辅导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